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83********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11民初3536号 |
案号 |
(2020)苏1111执10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8000元、利息25276元,本息合计253276元(截至2019年5月22日)。其后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二、被告蒋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损失1069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50元,财产保全费1820元。合计4370元,由被告承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原告同意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