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1********6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11民初6630号 |
案号 |
(2020)苏0211执1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颖确认结欠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225300元,该款项周颖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付款方式:付至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账号:3204210901201000077402)。二、本案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340元,由周颖负担(该费用已由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预付,周颖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2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