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1********6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11民初6630号
案号
(2020)苏0211执13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周颖确认结欠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225300元,该款项周颖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付款方式:付至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账号:3204210901201000077402)。二、本案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340元,由周颖负担(该费用已由常州市武进兴德气体有限公司预付,周颖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2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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