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培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8********7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224民初399号
案号
(2020)晋0224执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灵丘县兄弟百货批发部偿还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2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600元(计算至2019年8月9日),以后的违约金按年利率24%支付直至实际付清垫付款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苏培彬对上述垫付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5元,由灵丘县兄弟百货批发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