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1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12民初1144号 |
案号 |
(2020)苏1112执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高伟与被告邵斌之间的借款20万元,由被告邵2斌按以下方式予以归还:2019年8月31日前归还5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5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100000元;二、如被告邵斌有一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承担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三、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四、诉讼费减半收取为219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710元,由邵斌负担,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并支付给高伟。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