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1民初182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17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1624117】。一、确认原告东莞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省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的《信义怡翠豪园停车场管理协议》于2019年6月25日解除;二、被告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停车费分成612076.98元及滞纳金(以612076.9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从2019年4月5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预收停车费1154440元;四、被告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元;五、被告陈玉香对第二至四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112元,全部由两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美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83868905U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簪花路10号联佳大厦2楼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