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建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4********67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1544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5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20年9月10日,已收到利息12504元,尚欠利息为29629.33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件受理费1258元。以上金额暂合计130887.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