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祥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0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2民初11321号 |
案号 |
(2020)苏0312执2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孔祥忠共欠原告江苏欧美钢结构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00000元,该款于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2于2020年3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二、如果被告孔祥忠有任意一期没有足额按期给付,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尚欠款,并要求被告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孔祥忠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