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5********0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12民初11321号
案号
(2020)苏0312执2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孔祥忠共欠原告江苏欧美钢结构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00000元,该款于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2于2020年3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二、如果被告孔祥忠有任意一期没有足额按期给付,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尚欠款,并要求被告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孔祥忠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28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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