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5********2A1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81民初1640号 |
案号 |
(2020)豫0581执3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瀚润特环保设备(江苏)有限公司100万元及违约金(自2019年2月6之日起至履行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二、驳回原告瀚润特环保设备(江苏)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债务。案件受理费27650元,减半收取13825元,由原告瀚润特环保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承担8508元,由被告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31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鹏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MA40MC2A1L |
登记机关 |
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林州市陵阳镇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