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1********2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03民初4388号
案号
(2020)皖1503执1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发知、刘辉自愿偿还拖欠原告刘国宝钢材款46200元,该款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二、被告六安市安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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