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1********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503民初4388号 |
案号 |
(2020)皖1503执16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发知、刘辉自愿偿还拖欠原告刘国宝钢材款46200元,该款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二、被告六安市安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