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蒯进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6********7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12民初6740号 |
案号 |
(2020)苏0312执2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海、穆显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租金损失988428元及逾期利息损失219927.71。二、被告曾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江苏公信资10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将涉案徐工牌xct80型汽车起重机(发动机号为1413y717831,车架号为lxgcpa502da016369)从曾海名下过户到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名下。三、被告蒯进全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蒯进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曾海、穆显琴追偿。四、驳回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评估费18000元,由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负担15325元,被告曾海、穆显琴、蒯进全负担386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