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41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1102民初3105号
案号
(2019)苏1102执3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扬中市宝岛化工仪表阀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借款本金89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85169.11元,合计8985169.11元(计算至2016年7月14日)及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2-18
发布时间
2019-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14175654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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