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俊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7********54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北民初字第467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1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志刚、关俊利于2015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樊卫华借款250000元(逾期未给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三、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梁志刚、关俊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