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3********0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民初2012号
案号
(2020)宁0323执6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汪超偿还原告徐永强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2600元,共计12600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偿还3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3000元,下剩6600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二、被告彭学丽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彭学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汪超追偿。三、案件受理费116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8元,由被告汪超、彭学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4-22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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