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印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4********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02刑初265号
案号
(2020)苏0302执1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7一、被告人印锋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已扣除先行羁押的36天,即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陈景亮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已扣除先行羁押的37天,即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梁薇薇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四、对被告人印锋、陈景亮、梁薇薇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扣押的涉案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