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华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24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104民初8980号
案号
(2020)皖0104执50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王丽与被告孙华俊自愿协商离婚;二、婚生子孙文龙由原告王丽直接抚养,被告孙华俊自2016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给原告王丽;三、双方言明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被告孙华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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