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华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2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4民初8980号 |
案号 |
(2020)皖0104执50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王丽与被告孙华俊自愿协商离婚;二、婚生子孙文龙由原告王丽直接抚养,被告孙华俊自2016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给原告王丽;三、双方言明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被告孙华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