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804民初3803号 |
案号 |
(2019)辽0804执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兄弟酒酿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及截止2016年11月21日的利息104498.31元、复利1122.30元,并给付自2016年11月2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二、被告张兄弟酒酿造有限公司若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对被告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证金2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立国对本案诉争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62元,由被告张兄弟酒酿造有限公司、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立国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时间 |
2019-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馥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0689687227X |
登记机关 |
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