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2********5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02民初7862号 |
案号 |
(2020)湘0602执3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卢勇向原告白亮支付因涉案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损失共计20104.96元。上述应支付的款项限当事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2元,由被告卢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