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红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0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1024民初373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恢2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7月25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4年11月7日,从2014年11月8日起按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本金清偿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0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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