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红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0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1024民初373号 |
案号 |
(2020)晋1024执恢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7月25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4年11月7日,从2014年11月8日起按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本金清偿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0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