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429********36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110民初1353号
案号
(2020)晋0110执9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王波支付原告垫付款146015.85元和利息(以146015.85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6%从2018年4月23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2.被告陈艳对被告王波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345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波、陈艳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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