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6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84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3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葛春东375000元及违约金24657.53元,其财产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被告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25元,由原告葛春东负担1080元,被告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负担344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发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136484585U |
登记机关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长兴路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