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81********2948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9)粤2072民初1845号 |
案号 |
(2020)粤2072执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01600718】。1、被申请执行人孙伟业向申请人返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叁佰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从2017年2月3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申请执行人张宇、中山市三角镇首业建筑装饰工程部对被申请执行人孙伟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