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811民初4932号 |
案号 |
(2017)苏0812执2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300000元及利息(以13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22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1.8%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淮安市清浦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44元,由两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淮安市财政局综合处,开户行:淮安市农业银行城中支行,账号:341201040002554)。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7-11 |
发布时间 |
2018-07-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学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07274143270 |
登记机关 |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普墩村宿淮盐高速淮安南入口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