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3********4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702民初637号 |
案号 |
(2020)皖1702执2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俊欠原告朱忠国货款326110元及利息26741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32611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此款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余款126110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二、被告胡俊支付原告朱忠国为实现此次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3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三、若被告胡俊未按上述协议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朱忠国有权就尚欠的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9865元,减半收取4932.5元,由被告胡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