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923********4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02民初637号
案号
(2020)皖1702执20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俊欠原告朱忠国货款326110元及利息26741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32611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此款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余款126110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二、被告胡俊支付原告朱忠国为实现此次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3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三、若被告胡俊未按上述协议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朱忠国有权就尚欠的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9865元,减半收取4932.5元,由被告胡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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