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1********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6民初541号 |
案号 |
(2020)晋0826执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彭剑峰退还保证金77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5月1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彭剑峰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