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1********5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02民初99号 |
案号 |
(2020)皖0102执34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瑞佳园食品有限公司、黄锋共同支付原告陈祥本金380000元,于2020年6月25日前支付100000元,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100000元,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100000元,余下80000元在2021年6月14日前支付完毕;二、被告合肥瑞佳园食品有限公司、黄锋共同支付原告陈祥利润300000元,自2021年起,每年11月10日前支付原告陈祥100000元至付清之日止;三、如果被告合肥瑞佳园食品有限公司、黄锋有任意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原告陈祥给予其2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届满仍未足额支付的,则视为全部剩余款项立即到期,原告陈祥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于已减免的70000元利润被告合肥瑞佳园食品有限公司、黄锋仍需向原告陈祥支付;四、原告陈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五、原告陈祥预交案件受理费11840元,减半收取5920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合计10440元,由原告陈祥自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