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5********K7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23民初2027号
案号
(2020)皖1523执2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舒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4向原告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6209352元及逾期利息(以6209352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计算利息;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653元,由被告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用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3MA2N0LK73X
登记机关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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