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03********2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421民初1909号 |
案号 |
(2020)赣0421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殷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266.77元,合计101266.77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承担自2019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6元,减半收取计1163元,由被告殷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