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03********0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491民初524号
案号
(2022)赣0491执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余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刘鹏飞借款本金280,000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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