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128********0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602民初2578号
案号
(2020)晋0602执4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胡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吕斌借款931852.06元及利息(借款本金601852.06元的利息自2018年7月2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金330000元的利息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胡东鹏、胡亚鹏分别对上述借款931852.06元及利息中的46889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朔州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朔州永信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931852.06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6977元,减半收取计8488.5元,由被告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胡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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