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F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91民初6001号 |
案号 |
(2020)皖0291执1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支付价款3963000元(利息以3963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十日内返还原告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93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4304元,由被告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MA1MFJ4P2B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