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鸿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8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一法民二初85号 |
案号 |
(2016)粤1971执恢7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450000元,被告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该款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东莞市宗堂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账号:106101516010000593,开户行:广发银行东莞中堂支行)。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原告不再追究被告在本案的权利义务。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61.78元,由被告承担,被告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三、被告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二项支付款项,原告有权按照被告尚未支付的款项以及违约金(以尚未支付的款项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0年6月29日开始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6-20 |
发布时间 |
2016-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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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建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63847525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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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中堂镇振兴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