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1********2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民终2921号 |
案号 |
(2017)皖0104执3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6483元,由上诉人合肥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132元,上诉人合肥中和宴宾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3772元,上诉人叶飞负担17579元。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8-01 |
发布时间 |
2018-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