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小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5********1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424民初959号
案号
(2020)宁0424执7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童小军同意于2020年7月8日之前向原告马广军支付拖欠材料款4937元及利息1086元,共计6023元;二、案件受理费25元,被告童小军同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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