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8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内0103民初3589号 |
案号 |
(2018)内0103执1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内蒙古恩河牧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借款本金17078104.05元,并支付利息486768.96元及罚息(以17078104.0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5%加收50%的标准,自2016年11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对被告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银泽区1号楼的房屋及土地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在其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三、被告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吴毛义很、被告于七斤、被告闻建军、被告郭茹、被告乌恩、被告张馨日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内蒙古恩河牧场有限公司、被告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吴毛义很、被告于七斤、被告闻建军、被告郭茹、被告乌恩、被告张馨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律师费15万元;五、驳回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8-05-31 |
发布时间 |
2018-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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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二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622692886227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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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迎泽街道银泽区N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