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旺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722********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东法民初字第4690号 |
案号 |
(2022)内0602执恢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高旺荣给付申请执行人白小平28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诉讼费4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应当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