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旺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22********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东法民初字第4690号
案号
(2022)内0602执恢2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高旺荣给付申请执行人白小平28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诉讼费4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应当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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