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耿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22民初180号 |
案号 |
(2020)晋0522执1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张耿明确认共欠原告王朋珍借款200000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5月1日起每月至少归还10000元,至2021年5月1日前清偿完毕。二、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原告王朋珍、被告张耿明各负担118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