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耿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22民初180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1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张耿明确认共欠原告王朋珍借款200000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5月1日起每月至少归还10000元,至2021年5月1日前清偿完毕。二、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原告王朋珍、被告张耿明各负担118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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