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新发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T55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1459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东莞新发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信阳市冠通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67202.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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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超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W3BT55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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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长安镇厦边社区振安西路168号长联工业大厦4楼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