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海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7********1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4民初358号 |
案号 |
(2020)晋0824执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海翠赔偿五原告亲属鲍林河因交通事故造成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除已垫付的医疗费外再赔偿五原告30000元(赔偿款当庭给付5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5000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给付10000元,2022年7月31日前给付10000元)。如被告逾一期未给付,原告将按50000元申请执行生于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