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02********FT8G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0108民初13600号
案号
(2020)琼0108执30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丫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垫付货款650000元、代理费58500元,并支付滞纳金(其中650000元货款和58500元代理费的滞纳金,按年利率24%标准,自2018年9月13日计付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曹敏对被告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曹敏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海南丫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72.61元(原告预付),由原告海南丫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782.15元,被告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曹敏负担11790.4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3MA4M7NFT8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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