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文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1202********1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1刑初1543号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粤1971执264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潘文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被告人柏承管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三、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1494.7元按比例依法发还被害人刘国权人民币500元、孙宝财人民币50元、池彬彬人民币94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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