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敏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3********1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7民初2689号 |
案号 |
(2020)粤0607执3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莫敏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小灵支付代垫的款项1397.34元。二、驳回原告朱小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朱小灵负担13元,被告莫敏静负担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