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802民初417号 |
案号 |
(2017)皖0802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方庆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余小豪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6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安庆市庆祝门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方庆祝追偿。三、驳回原告余小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方庆祝、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安庆市庆祝门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10-17 |
发布时间 |
2017-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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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庆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689773125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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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马庙镇工业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