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茂县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3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181民初362号 |
案号 |
(2020)川0181执9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茂县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金锐门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00493.5元;二、被告茂县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金锐门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4024.68元;三、驳回原告四川金锐门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3646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0000元,由被告茂县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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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汝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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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县人民武装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