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6********2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1082民初653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魏一冰借款本金10万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李忠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