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2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221民初1521号 |
案号 |
(2020)宁0221执1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石某离婚;二、原告婚前财产“海信”牌65寸电视机一台、“小天鹅”牌洗衣机一台、“美菱”牌电冰箱一台归原告张某所有,由被告石某配合原告张某取回;三、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石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