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2********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1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23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3602742】。一、被告马晋、廖勇于本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偿还尚欠的全部贷款本金80172.97元及利息、罚息(暂计至2018年12月07日,利息1689.07元、罚息689.02元;后续利息及罚息按《丰田机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马晋、廖勇于本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催收工本费1200元。三、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对被告马晋提供的抵押车辆(车牌号为粤st219v;发动机号为2are901637;车技好为jthbj1ggxe2062448)享有抵押权,对其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二项判决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93.77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