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小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026********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6民初308号
案号
(2020)晋1026执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付小强、柴亚丽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9000元,并按利率月息6.4125‰支付2018年5月3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二、被告付小强、柴亚丽承担逾期借款违约金(即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案件受理费1240元,已减半收取,申请保全费1065元,由被告付小强、柴亚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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