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702********71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726刑初146号 |
案号 |
(2020)晋0726执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武志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止。)二、被告人王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作案工具饮料瓶一个、打火机一个、菜刀一把予以没收。四、责令被告人武志盛、王利共同退赔被害人武俊明人民币101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