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702********71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726刑初146号
案号
(2020)晋0726执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武志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止。)二、被告人王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作案工具饮料瓶一个、打火机一个、菜刀一把予以没收。四、责令被告人武志盛、王利共同退赔被害人武俊明人民币101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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