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军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8********0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6民初270号
案号
(2020)晋1026执2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军红、吕改兰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80000元,并按利率月息10.35‰支付2015年11月18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二、被告李军红、吕改兰承担逾期借款违约金(即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案件受理费1950元,已减半收取,申请保全费1420元,由被告李军红、吕改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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