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伏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03********2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81民初388号 |
案号 |
(2020)宁0181执1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伏华、杨伏荣欠原告张文华借款20万元,自2020年5月起于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文华借款2万元直至20万元借款还清为止;如被告杨伏华、杨伏荣有一期未按照约定偿还,原告张文华可自逾期之日就下剩借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张文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50元(已减半),由被告杨伏华、杨伏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